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5〕5号)精神和学校统一工作部署,为做好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条件。按照《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14〕6号)执行。教师以外其他系列评聘还需满足相应主管厅局的评审条件。
(二)关于评审指标。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批准同意的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学校现有高级职务人员结构比例已接近上限。学校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将从严指标,差额评审。
(三)实行教学质量和能力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四)已经聘为江苏特聘教授的海外引进人员,尚未取得教授任职资格的,须参加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和中专校非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教师[2011]30号)精神,从2012年起非教师系列的高、中级职称都必须由学校推荐评审后再报送省有关厅局进行评审。
(六)关于分类评审。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高级职务和教师以外其它系列的中级职务评聘工作于3月份启动,教师、实验、教育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以考代评等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于10月份进行。各系列的初级职务评聘工作将于11月份进行。拟于今年下半年开展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1、各单位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包括《评审表》、《简表》、《汇总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各系列各级别人员具体提交材料另行通知,相关表格可从人才资源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3、学校仅面向各二级单位接收材料,申请人个人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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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申报教师、实验、教管、思政等系列高级职务人员进行代表作同行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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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关于报送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请材料的通知》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学院。学院审查汇总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交人才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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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思想品德考察组、教学能力考察组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评价;学院综合推荐组将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公开展示两天,进行民意测验(15人以上参加),并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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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思想品德考察组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对申报人员给出综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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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进行考核,对申报人员给出综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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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教师以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对我校申报教师以外各系列高级职务人员进行推荐评审,对图书、档案、工程等教师以外其它系列人员中级职务进行推荐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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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学术评议,通过票决确定向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委员会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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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材料、推荐组、学科评议组、校思想品德考察组、校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组及代表作送审同行专家意见,全面评价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水平,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和师资队伍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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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评审费用由申报人员交纳,暂定申报正高级职务缴纳600元,申报副高级职务缴纳400元。评审费用由各单位统一收取上交计财处,专款专用。
联系人:张志诚、计龙龙 联系电话:58139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