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起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包括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以及其他辅系列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权一律下放至学校。教师外其他辅系列(包括工程技术、图书档案出版、会计、审计、卫生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由学校在岗位限额内向有关主管厅局择优推荐。
教师外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初级职称的评聘工作将与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的评聘工作一起于下半年开始,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现就做好教师外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职务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条件。按照《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14]6号)和关于《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南工校人[2017]20号文)执行,并且各系列评聘还需满足相应主管厅局的评审条件。
(二)关于评审指标。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批准同意的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学校现有高级职务人员结构比例已接近上限。学校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将从严指标,差额评审。其他辅系列职称评审时要注重对实际工作的贡献,从严控制指标。
(三)关于思想品德考核。各单位需做好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将师德摆在评价的首位,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实行考核结果一票否决制。
(四)关于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14]6号)执行,从2016年起教师外其他辅系列晋升高级专业职务亦已增加送审环节。
1、各单位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南京工业大学教师外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汇总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各系列人员相关表格可从人才资源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3、学校仅面向各二级单位接收材料,申请人个人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