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2025年推免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根据2024年7月30日全国推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现行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为加强我院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学院的推荐遴选工作,审议、确定推免生名单,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以及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为组员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推免工作小组),加强对学院推荐遴选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推荐免试条件
被推荐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含校内转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上进;
(三)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被推荐人在本科阶段所有学习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学生相关课程首次考试成绩合格,重修后不及格的,该门课程视为合格)。具体办法按照全年级专业总排名计算,即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称课程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35%以内;
(五)英语CET-4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托福成绩不低于72分;高考外语为小语种的学生,如以小语种课程替代英语课程,须参加全国小语种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六)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三、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
学院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在选拔和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从国家需要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学院参考招生专业相关的本科毕业生生源状况;学院师资现状;博士点、学科评估、优势学科等因素分配名额,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16人、机械工程5人、机械工程(国际班)2人、车辆工程3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3人、焊接技术与工程1人。
四、推免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课程平均绩点/4*100*80%+全面发展综合成绩(全面发展综合成绩满分=100*20%)。课程平均绩点为必修课程加权平均绩点,使用教务系统中课程绩点进行计算,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100分,其中,课程综合成绩满分为80分,全面发展综合成绩满分为20分。
(一)课程平均绩点计算方法
课程平均绩点=必修课加权平均绩点=(必修课程1的绩点*必修课程1的学分+必修课程2的绩点*必修课程2的学分+…+必修课程m的绩点*必修课程m的学分)/必修课总学分
(二)全面发展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全面发展综合成绩计分由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本科阶段科研成果、本科阶段竞赛获奖五部分组成。
1、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部分成绩占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20%,最高可加4分。其中对于具有服兵役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加1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加4分。
2、参加志愿服务部分成绩占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10%,最高可加2分。其中获校团委颁发的校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表彰的应届毕业生可加0.5分,获团省委颁发的省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表彰的应届毕业生可加1分,获团中央颁发的国家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表彰的应届毕业生可加2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部分成绩占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10%,最高可加2分。其中到联合国相关组织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可加2分,到其他国际组织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可加1分。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认定范围: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建立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s://gj.ncss.cn/job.html)公布的实习项目。
4、本科阶段科研成果部分成绩占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30%,最高可加6分。
(1)本科阶段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23版)为准)、EI(Journal)期刊、SCI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与本校指导老师联合正式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定本校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与指导老师联合正式发表论文或者参赛的学生,指导老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
(2)学生本科阶段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一篇可加1分,与本校指导老师联合正式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一篇可加0.5分;学生本科阶段在EI(Journal)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一篇可加1.5分,与本校指导老师联合正式发表论文的,一篇可加0.75分;学生本科阶段在SCI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一篇可加3分,与本校指导老师联合正式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一篇可加1.5分。
(3)学生与其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本科阶段竞赛获奖部分成绩占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的30%,最高可加6分,具体加分如下:
获奖等级及种类 | 国家级A类 | 国家级B类 | 省级A类 | 省级B类 |
最高等次 | 6 | 5 | 4 | 3 |
次一等次 | 5 | 4 | 3 | 2 |
次二等次 | 4 | 3 | 2 | 1 |
(1)参赛获奖通常指独立参加或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活动、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同一项目获奖取最高值、不累加,不同项目可累加。
(3)最高等次是指特等、金奖或不设特等奖比赛中的一等奖。以下等次以此类推。
(4)国内赛事认定范围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目录(2023年12月更新)》执行。国际赛事参照此标准执行,且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5)获奖计分人数最多按五人计,按如下比例计分,计分细则如下表:
获奖排名 | 第1位 | 第2位 | 第3位 | 第4位 | 第5位 |
计分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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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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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 | 0.32 | 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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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 | 0.28 | 0.18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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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 | 0.26 | 0.17 | 0.11 | 0.08 |
(6)科研竞赛获奖项目中完成人贡献度相同的,加分采用平均计算方式。
6、全面发展综合成绩中各项认定的获得时间必须为本科生在读期间所取得的,最迟获得时间不超过2024年8月31日。
五、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荐、公示。符合第二条推荐条件的学生需本人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免试推荐申请表,推免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及同班同学的意见确定初选名单。名单确定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
(二)学校审核、公示。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全校推免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推免生名单上传至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系统上完成注册,推荐阶段结束。
(三)接收阶段。推免生在推免系统进行报考、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推免生在推免系统完成注册报考相关工作后,无需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六、信息公开及投诉
学院对初选名单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师生对推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反映。
学院电话:58139360,Email:jxxyyjs@njtech.edu.cn;
校研究生院电话:58139194,Email:yzb@njtech.edu.cn;
校纪委举报电话:58139069,Email:jubao@njtech.edu.cn。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相关推免细则和办法作废。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本办法由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