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网络技术和计算机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计算机进入高校学生宿舍,为了规范在学生宿舍中安装和使用计算机的行为,使其切实为推进教育技术现代化,加强学生的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的计算机通过率,提高广大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所有学生宿舍。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安装电脑必须事先向学院学工办申请,在许可的情况下方能将电脑在宿舍安装。
第三条学生宿舍申请安装电脑的条件:申请者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同年级
处于中等以上水平;按照正常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和江苏省计算机二级;前一学期的课程考核中不能有补考;遵守学校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签订《机械学院学生电脑使用协议》。(点击下载协议)
第四条学生宿舍安装、使用计算机实行登记制度。凡需要在宿舍安装计算机的学生,必须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生宿管科登记,未登记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安装在学生宿舍内。
第五条所有计算机在用来上网时,不登录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倾向的网站,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不散布反动言论和不健康的东西,违者由学院学工办取消其使用资格并通知其家长领回计算机,并按《南京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第六条禁止播放和观看各种不健康的光盘,违者由学院学工办取消其使用资格并通知其家长领回计算机,影响恶劣的将按《南京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第七条学生在学习时间内(学习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不得玩各种游戏、不看影视片,违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安装计算机的权利。
第八条计算机的使用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不能造成学习成绩下降,如发现学习成绩明显下降或旷课、迟到等现象,则由学办取消其计算机使用资格并通知其家长领回计算机,并做相应处理。
第九条使用计算机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并且不妨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否则将由学办取消其使用资格。
第十一条申请开通网络的条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总分达到425以上)和江苏省计算机二级;前一学期无补考科目。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未列举的其他违纪行为,可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近的条款给予处理。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