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资源保障部)
南工资[2015]8号
关于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12月18日上午,清华大学化学系何添楼实验室突发爆炸火灾事故,造成一名博士后实验人员死亡,血的教训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高校实验室安全形势依旧严峻,不容片刻懈怠。根据公安部三局《关于全国治安系统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治安隐患大排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5]772号),为确保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学校决定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2)化学品安全;(3)气瓶安全;(4)高温设备安全;(5)特种设备安全;(6)放射性安全;(7)生物安全;(8)卫生环境;(9)消防安全;(10)水电安全。
二、检查重点和具体要求
1、学生进入实验室前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
2、加强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建立详细的使用台账;实验前,指导老师须向学生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置办法、残留物清理工作等。使用危险化学品做实验时,老师须现场指导。
3、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必须穿戴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要佩戴相应手套和防护眼镜。使用易挥发试剂,或易产生有毒、有害、刺激性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品,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4、气瓶管理。气瓶使用前、后均须安全检查,确保气瓶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超期气瓶须及时给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气体管路材质合理和连接方式正确,并时常进行检漏;所有气瓶须有固定装置;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得混放;气瓶须悬挂信息完整的《气瓶信息卡》,易燃易爆气瓶还须悬挂记录详细的《易燃易爆气瓶使用记录表》。
5、结合所在实验室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制定《XX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公布在实验室醒目位置。
6、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周围要有一定的散热空间,周边不得堆放杂物、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等。
7、实验室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由专人负责,有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
8、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洁,不存放无关物品;不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住宿。
9、实验持续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10、化学废弃物分类收集。空瓶、残液瓶、失效试剂瓶和废液瓶须盖紧瓶塞再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箱上粘贴对应标签;废液须倒入有盖废液桶,桶上粘贴对应标签;固体化学废弃物存放于“实验室固体化学废弃物收集箱”。
11、学校9月下旬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检查隐患是否消除,整改有无到位。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可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登记表》进行自查,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汇总表》,于2016年1月4日前交至资源保障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地点:江浦校区行政楼322室,联系人:李强,电话:58139233),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qiang2014@njtech.edu.cn。
自查时间:2015年12月22日-2016月1日4日
2、学校检查。资源保障部和校园安全部组织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8日
3、整改。各单位针对学校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整改,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整改情况反馈表》,与2016年1月15日前交至资源保障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qiang2014@njtech.edu.cn。
整改完成时间:2016年1月15日前
附件:1. 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登记表
2.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汇总表
3. 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整改情况反馈表
资源保障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